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卫生监督局、深圳市卫生检验中心、深圳市预防医学研究所,Shenzhen Center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CDC)是由深圳市政府设立的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疾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导中心,是隶属于市卫生健康委(市疾病预防控制局)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多年来,在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关心下,我单位培养引进了一大批专业技术人才,配置了一系列先进的设备设施,在服务能力、实验室建设、科研教学方面日趋完善,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疾病预防控制专业体系和相关的科学研究体系。中心不断弘扬“团结、创新、科学、奉献”的疾控精神,践行“守护健康生活”的职业使命,以建设全国一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目标,力争在疾病预防与控制、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卫生监督执法等方面发挥更加突出的作用。
中心前身可追溯到50年代初宝安县卫生院的防疫组。1979年在宝安县卫生防疫站基础上成立深圳市卫生防疫站;1982年更名为深圳市卫生防疫所;1985年从罗湖区新园路迁址至田贝一路。随着监督职能的剥离,2002年正式更名为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0年从罗湖迁至塘朗山下。2024年,中心再次合并监督职能,与原市卫生监督局整合重组,为深圳疾控事业的蓬勃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基本情况
(一)科室设置。
中心设有25个内设机构,其中,综合职能科室5个(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科教管理科、法制稽查科),业务监督管理科室11个(环境与学校卫生科、职业健康与放射卫生科、传染病防控科、传染病监督科、消毒与病媒生物防控科、免疫规划科、医疗监督一科、医疗监督二科、医疗监督三科、医疗监督四科、卫生应急科),技术支持科室9个(生物安全与质量技术部、设备与运行保障部、信息技术部、生物资源保藏与应用部、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病原微生物检验所、理化检验所、毒理研究所、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研究室)。
(二)队伍建设。
现有在岗员工347人,其中事业编制职员223人、行政执法公务员74人。从学历结构划分,博士56人(18.9%),硕士137人(46.1%);从职称结构划分,高级职称134人(45.1%),中级职称64人(21.5%)。高层次人才累计拥有54人,其中省部级5人、国家级1人。
(三)固定资产。
中心目前占地面积3.25万㎡,建筑面积4.2万㎡,共有综合楼、理化检验楼、微生物实验室、毒理实验楼、后勤服务楼、职工食堂6栋建筑。2020年中心获批实验室升级改造应急工程项目,总投资5.71亿元,改造后实验室基础设施、仪器设备平台、智慧化运营管理能力均达到国内一流标准。现有仪器设备总资产4.64亿元,其中500万元以上7台。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方案。
(二)开展传染病监测与预测预警,负责预防性生物制品使用管理与效果评价,参与重大预防接种事故调查处置等工作。
(三)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与危险性评价,负责疫情信息收集与上报、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四)承担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医疗服务、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托育机构等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随机监督抽查工作。
(五)开展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卫生学评价和干预,承担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工作。
(六)开展病原微生物、毒物、污染物检测、检验及相关鉴定、评价工作,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测检验、分析评价、技术鉴定等工作。
(七)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相关的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和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