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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性卫生评价科前身是深圳市卫生防疫站预监科,卫生监督与疾病控制体制改革后,是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属下的卫生专业机构,目前配备卫生专业、建筑专业人员,负责深圳市建设项目卫生工程的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技术服务,其主要职能是: 1.负责对新、改、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的建设项目,包括食品、公共场所、饮用水、化妆品、消毒和一次性卫生用品、学校托幼机构、职业卫生(包括放射性工作场所)的建设项目,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选址、设计、工程竣工等阶段进行建设项目卫生学预评价,为依法行政提供科学、技术支持。 2.开展对建设项目卫生控制效果、有毒有害物及防护技术、室内空气质量、建筑材料的卫生学检测和评价。 3.参与上述建设项目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技术规范、卫生标准的制订和修订。 4.开展建设项目存在危害健康(或产品)因素预防与控制技术措施的科学研究。对建设项目卫生工程业务技术指导。 5.负责对各区疾控中心建设项目卫生学评价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做好实习生带教工作。 6.向社会提供优质的卫生工程技术服务;并受企业委托,接受其他民用非生产性场所建设项目卫生学评价。 7.开展建设项目卫生学评价工作的国内、外交流和合作。 8.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任务。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田贝一路21号大院1栋303室 邮编:518020 电话:25609406 电子信箱:yp@szcdc.net 建设项目卫生学评价申请表下载 申请表封面(A3纸) 申请表里面(A3纸) 建设项目卫生学评价提供资料清单(A4纸) 建设项目卫生学评价程序须知(A4纸) 卫生学评价委托书(A4纸) 企业授权委托书(A4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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