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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停止出具带有CMA、CNAS标识检测报告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11-03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因受实施实验室升级改造工程影响,我中心已于2020年11月5日发布公告停止对外出具带有CMA、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由于目前实验室升级改造尚未完成,需继续停止对外出具带有CMA、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具体恢复时间以后续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1月5日   





  咨询电话:

  非生物类样品:0755-25531984, 25618409, 25604520

  生物类样品:0755-86580711

  红丝带中心:0755-25538442

  质量投诉:0755-25604305


  2020年11月5日公告: http://www.shenzhencdc.cn/tzgg/content/post_171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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