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深圳市疾控中心的行风建设,确保纠纷得到及时、公正、高效解决,提供更加优质的疾病预防控制服务,特制定以下纠纷处理程序。
一、投诉受理
接收客户投诉,确保投诉渠道畅通,包括电话、邮箱等方式。对投诉内容进行详细记录,并按照纠纷事项类型、内容及时转交主责部门办理。
二、调查核实
主责部门接到投诉后,应立即组织工作小组进行调查核实。各科室及当事人需密切配合,确保调查过程公正、公平、公开。
三、制定处理方案
根据调查结果,制定具体的处理意见和方案。涉及重大或复杂问题的,按议事规则提交中心主任办公会或党委会讨论决定。对每起投诉的处理应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证据。
四、处理与反馈
执行处理方案,向客户反馈处理结果。
五、跟踪回访
必要时,对处理结果进行跟踪回访,及时解决后续问题。
六、总结与改进
定期对投诉问题和纠纷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行风建设及纠纷处理机制。
七、责任追究
对违纪违规的科室及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包括批评、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等。
八、纠纷处理服务信息
工作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龙苑路8号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咨询投诉电话:88812320
监督投诉邮箱: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