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我中心拟对《公共洗手设施监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编号:SZCDCCG2021013
(二)项目名称:《公共洗手设施监测》项目
(三)货币类型:人民币
(一)项目概况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勤洗手被列为主要的个人防护措施。大量流行病学证据表明,洗手是预防疾病传播和保护市民健康最经济有效的手段,而科学、完备和便利的洗手卫生设施是良好洗手行为养成的基础。
本项目旨在依据即将颁布的《公共洗手设施配置指南》地方标准,对全市各类公共场所、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的洗手设施进行监测和评估。从而推动完善公共洗手卫生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促进市民养成良好的洗手习惯,推动传染病防控常态化机制的形成。
(二)项目技术要求
1.项目需严格遵循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2.项目要求采用抽样调查和实地查看结合的方式进行监测。
3.项目要求对全市各类公共场所、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的洗手卫生设施进行调查,数量不少于500家。
4.项目要求的监测内容如下:依据《公共洗手设施配置指南》分别对各类场所洗手设施的选址要求、配置要求和安装要求的配置情况进行记录和打分,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和监测总结报告。
5.项目应根据实际需求开发出符合实际和要求的监测工具。
6.中标方应在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监测任务。
7.投标方须就上述内容提供技术方案,技术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方案;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质量完成时间、保证措施等。
技术偏离表: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投标方营业范围需含有市场调研和环境质量提升等相关内容,能够胜任和满足项目任务和要求,投标方具有相关项目工作经验的优先。
2.投标方应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成立项目组,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成员能够胜任相关工作,项目团队成员人数不少于8人。
3.中标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主要成员。
4.投标人注册地应为深圳或在深圳设有分支机构或服务网点,或承诺中标后在深圳市设立分支机构或服务网点。
商务偏离表:
(四)保修或售后服务要求
1.中标方需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咨询服务。本项目最后成果提交采购人后即进入售后服务期,要求由中标单位提供6个月的技术咨询。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质量保障措施。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金额。
(六)投标报价: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项目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履行本项目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二)近三年内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无行贿犯罪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一)所有投标文件请于2021年11月2日17时前寄(送)我中心总务设备科。我们将根据各投标人的招标需求响应情况和价格等进行综合评审后,将招标结果以网上中标公告等方式通知中标人。
(二)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9.9万元整(¥199000.00元),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如下资料(复印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3.投标函、履约承诺函;
4.投标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文件。
(四)我中心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将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
五、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大道龙苑路8号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楼230室
邮政编码:518055
联系人:黄先生/女士
联系电话:0755-8658078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