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3日下午,本中心组织实施了超微量分光光度计项目(项目编号:SZCDCCG2021007)的评审,此次评审由宋嘉宜、许本洪、彭长凤等3人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项目评审的相关情况及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日期从2021年8月5日至2021年8月9日,共三个工作日。如对中标情况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深圳市疾控中心政务公开执行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或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联系人:胡晓萍
邮箱:58962033@qq.com
特此公示。
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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