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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微量分光光度计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7-26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我中心拟对超微量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编号:SZCDCCG20210007

(二)项目名称:超微量分光光度计

(三)货币类型:人民币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概况

超微量分光光度计要求检测样本量在≤1 µL,实现对DNARNA和蛋白质样品的定量和定性分析,同时获得全光谱数据。反应灵敏,数据准确,并可对污染物进行早期鉴别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最小样品体积≤1 μl

2、载样点可直接上样并进行样品检测;

3、当样本中存在污染物时,能鉴定的污染物(≥5种),并告知污染物类型;

4、基座检测下限:≤2 ng/uldsDNA),≤0.06 mg/mlBSA),≤0.03 mg/mlIgG);基座检测上限:≥27,500 ng/uldsDNA),≥820 mg/mlBSA),≥400 mg/mlIgG);

5、波长范围:190850nm连续波长全光谱分析;

6、光程:内含0.03 mm0.05 mm0.1 mm0.2 mm1 mm 5个光程;

7、检测重复性:≤0.002 A(1.0 mm光程) 1% CV

技术偏离表:

序号

服务/货物/工程名称

招标技术要求

投标技术响应

偏离情况

说明

1

2

……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投标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履行本项目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仪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或其他认证机构的批准证书;

3、需提供厂家或者总代理的授权以及售后服务协议,且在广东设有售后服务点。

商务偏离表:

序号

目录

招标商务条款

投标商务条款

偏离情况

说明

1

2

……

(四)保修或售后服务要求

1、提供年的质量保证期及保修期,该质量保证期及保修期自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应在前述保修期内为全部货物及其随机配件提供免费维护和修理;

2、在前述保修期内,如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出现损坏和故障,则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 小时内赶到现场免费予以维修或调换并无条件免费提供所需的零部件;

3、在前述保修期届满后,应为全部货物及其随机配件提供终身维修;

4、前述保修期届满后,如本合同项下的货物需要更换零部件;则只收取零部件的成本费,不收人工服务费用;

5、在前述质量保证期内,如本合同项下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或不足或故障或缺陷,则由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所发生运费、维修人员交通差旅费等费用。另外,还应赔偿甲方因前述质量问题或不足或故障或缺陷而遭受的损失。

(五)项目清单

序号

服务/货物/工程名称

数量(天/台/项)

备注

1

超微量分光光度计

1

(六)付款方式

投标方在我方付款前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双方签署合同后的45日内,我方凭票一次性付清合同费用。

(七)投标报价: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项目报价表:

项目名称

投标总价

服务期限/货物规格型号/工程

数量(天/台/项)

备注

超微量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

大写:

小写:

1

分项报价表:

序号

服务/货物/工程名称

规格及型号

原产地

品牌

数量(天/台/项)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

超微量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

1

合计(即:投标总价;币种:人民币;单位:元):大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履行本项目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二)近三年内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无行贿犯罪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一)请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各一份密封,在封口处盖公章,于2021年7月30日17时前寄(送)至我中心总务设备科。我们将根据各投标人的招标需求响应情况和价格等进行综合评审后,将招标结果以网上中标公告等方式通知中标人;

(二)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6.8万元整(¥16.80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如下资料(复印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3.投标函、履约承诺函;

4.“投标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文件。

(四)我中心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将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

五、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大道龙苑路8号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楼230室

邮政编码:518055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755-25535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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