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我中心拟对医疗数据整理和分析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编号:SZCDCCG2018001
(二)项目名称:医疗数据整理和分析系统项目
(三)货币类型:人民币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目前,深圳市卫生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按国家卫生的相关标准和规范构建了全市的卫生标准体系,并发布卫生信息共享与交换的服务标准和规范,深圳市各医院需每日向深圳市卫生信息平台按标准主动推送数据集成了深圳市各医院的相关数据。
为减轻医院医务人员工作量,优化全市卫生数据共享流程,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疾控中心)开展了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数据集成项目建设,直接从深圳市平台获取相关卫生数据,现因市疾控中心因统计与决策业务,需要对采集的个案数据进行关联整合(诊疗、检查、费用等),拓展医疗数据与相关健康数据的集成,实现医疗数据整理和分析展示。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招标内容要求
本次医疗数据整理和分析主要是基于深圳市卫生信息平台已有数据基础,在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数据集成项目已经建设的基础上进行扩建,具体内容如下:
(1)深圳市医疗机构卫生数据的关联整合:由市平台统一采集医疗机构卫生数据并推送给市CDC,对其中的个案数据进行关联整合(诊疗、检查、费用等)。
(2)医疗数据与相关健康数据的集成:对市平台推送的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全员人员信息系统、社康系统、个人电子健康档案、死亡登记数据和医疗机构数据系统进行集成,并预留接口接入其他数据。
(3)医疗数据整理和分析展示:根据项目集成的医疗数据,可以分时间、机构、性别、年龄、疾病种类进行统计分析、对比分析和趋势分析,并基于地图进行可视化展示。对某些特定疾病可进行费用、用药和检查等信息的统计分析及展示。
(4)系统管理:医疗数据整理和分析系统要支持用户注册、管理、系统授权与登录验证等系统管理功能。
2、功能要求
(1) 深圳市医疗机构卫生数据的关联整合
1) 数据清洗
完成门诊、住院、检验、检查数据的清楚,确认数据符合关联整合的要求。
2) 数据关联整合
对已经清洗完成的诊疗数据进行整合,形成个案完整的数据。
3) 数据下放
把关联整合好后的数据下放到指定的前置机中间库上,每天下放一次数据。
(2) 医疗数据与相关健康数据的集成
1) 病案、全员人口信息、社康电子健康档案、死亡数据采集
从市平台系统定阅并采集病案、全员人口信息、社康电子健康档案、死亡数据等相关数据。
2) 病案、全员人口信息、社康电子健康档案、死亡数据清洗
对采集到的病案、全员人口信息、社康电子健康档案、死亡数据进行清洗,确保数据符合关联整合的要求。
3) 诊疗数据与病案、全员人口信息、社康电子健康档案、死亡数据关联整合
把清洗好后的病案、全员人口信息、社康电子健康档案、死亡数据与诊疗数据进行关联整合,并下放到指定前置机,每天下放一次数据。
3、 医疗数据整理和分析展示
1) 多维度数据分析
对医疗数据,根据时间、机构、性别、年龄、疾病种类的维护进行统计分析。
2) 基于GIS地图展示
在GIS地图上展示各医疗机构疾病种类及患者数量。
3) 特定疾病分析
对某些特定疾病可进行费用、用药和检查等信息的统计分析及展示。
4、 系统管理
1) 用户登陆
实现用户登陆系统,包括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信息等。登陆失败时要给与提示。
2) 用户管理
实现对用户信息进行管理,包括用户的新增、修改、禁用、查询等功能。
3) 权限管理
实现对用户权限的管理,包括角色管理、功能权限管理。
3、技术要求
l ★支持采用ETL工具进行数据采集;
l ★与深圳市卫生信息平台无缝对接,通过该平台获取相关所需数据;
l ★采用深圳市区域卫生计生数据交换标准规范及数据代码标准;
l 要求3个月内完成实施工作,后期按T+1数据要求,平台每日向疾控中心进行数据推送;
l 要求成立数据集成项目实施小组,并制定进度计划;
l 要求提供至少1名实施工程师支撑后期的每日数据推送。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要求具备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平台软件、区域医疗卫生决策支持平台软件、区域医疗卫生数据交换平台软件、医疗信息分析引擎系统产品的研发实力和研发经验,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著作权登记证书进行证明。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要求具备深圳市内卫生信息网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经验,具备深圳市区域卫生计生数据交换标准规范及数据代码标准建设经验,要求提供案例合同。
(3)服务网点要求
投标人要求在深圳市具有服务机构,要求提供相关登记证件复印件进行证明。
(四)保修或售后服务要求
1、★供货及安装调试期:
合同签订后,在150个日历日内完成产品设计、开发、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产品质保期:整个项目免费保修期为1年及上门服务。
(2)中标人必须有可靠的售后服务保障,能提供正常的售后质保及技术服务。
(3)不论质保期内外,中标人对使用人提出的质量问题和维修要求,必须在4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上门处理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及时解决问题,直到故障排除为止。
(4)中标人随时电话或书面解答系统使用方面的疑问,根据需要派人到现场服务。
(五)项目清单
序 号 |
服务名称 |
型 号 |
数 量(项) |
备 注 |
1 |
医疗数据整理和分析系统项目 |
1项 |
||
2 |
||||
…… |
(六)付款方式
预付款50%。项目完工验收后支付50%。
(七)投标报价: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项目报价表:
项目名称 |
投标总价 |
服务期限 |
数量(项) |
备 注 |
医疗数据整理和分析系统项目 |
大写: 小写: |
1项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履行本项目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二)近三年内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无行贿犯罪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本项目不接受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四、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一)所有投标文件请于2018年1月17日17时前寄(送)我中心总务设备科。我们将根据各投标人的招标需求响应情况和价格等进行综合评审后,将招标结果以网上中标公告等方式通知中标人;
(二)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贰拾陆万伍仟元整(¥265000.00元),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如下资料(复印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3. 投标函、履约承诺函;
4.“投标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文件。
(四)投标文件一式叁份,一正二副,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用档案袋或信封寄投标文件上的封条必须盖公章。
(五)我中心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将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
五、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大道龙苑路8号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楼230室
邮政编码:518055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5-25608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