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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心学生公寓存在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要求的公告

信息来源:总务设备科 发布时间:2017-09-29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卫生计生行业安全生产互查的通知》、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2017年国庆节暨重大节点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市出租屋等领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的系列要求,近期总务设备科、人事保卫科、科教管理科、业务管理科对我中心进行了多次安全检查,重点排查各类安全隐患,目前发现学生公寓存在安全隐患较多,口头提醒后仍无明显改观,现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要求公告如下:

一、   安全隐患

(一)寝室卫生脏、乱、差,物品摆放不整齐。

(二)随意连接电源插排,人员离开寝室后不关闭插排电源,甚至接充电宝和手提电脑充电,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三)人员离开寝室后不关空调现象较普遍。

(四)楼道和楼梯间作为消防通道,堆放、晾晒大量鞋、衣物等。

(五)工作时间多人长时间逗留寝室。

二、   整改措施要求

(一)科教管理科及带教老师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必要时可以采取奖罚措施。

(二)中心各相关部门加大安全检查的频次和力度。

(三)工作时间无特殊原因不得长时间逗留寝室。

(四)离开寝室后务必关闭空调、电灯及插排等电源开关。

(五)楼道和楼梯间不得堆放、晾晒鞋、衣物等,鞋应放在寝室内自行保管,衣物按要求晾晒在天台指定区域(已经安装大量防风雨晾衣棚架)。

(六)中心根据实际承受能力控制实习学生和进修人员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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