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将于2025年3月1日正式实施。为深入贯彻落实该规则要求,进一步规范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行为,全面提升全市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执法水平,2025年2月25日,由深圳市卫生健康委主办、市疾控中心承办的全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培训会在市疾控中心圆满举行。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李创出席培训会并致辞,市卫生健康委政法处以及全市各区卫健局、疾控中心的30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会。
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创参加培训并作开班动员。他表示,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推进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全市卫生健康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执法程序,规范行使裁量权,做到“宽严相济、过罚相当”,注重牢固树立服务型执法理念,积极通过柔性监管、容错免责等方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同时,李创副主任指出,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要求,优化涉企行政检查机制,一是要完善行政检查清单管理机制。要制定涉企行政检查权责清单,明确检查范围、频次、程序及企业权利,杜绝“随意检查、重复检查”。二是要优化行政检查工作流程。要推行检查计划备案制,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强化跨部门协同监管,推动部门联合执法。要依托“智慧卫监”平台远程核查,减少现场检查频次。三是要完善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依据不同单位的企业信用等级、风险等级、运营状态及业务性质,科学合理地规划检查频次,推行“随信综合查一次”等监管新模式。试点“沙盒监管”,支持医疗创新领域在安全范围内先行先试。四是要强化服务型监督。要建立健全卫生健康领域合规管理长效机制,强化制度引领与监管创新,对守信主体实施差异化监管。深化柔性执法改革,以包容审慎监管激发市场活力,构建法治化、人性化营商环境。五是要加强行政检查监督。通过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强化监督执法稽查和监督及执法过程全记录手段,防止“任性执法”。
本次培训会邀请了市卫生健康委政法处、市疾控中心专家对《深圳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和《深圳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行详细解读,两位专家围绕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的制定背景、具体内容以及实际操作要点展开剖析,并通过案例分析,现场互动交流进一步提升了执法人员对裁量权规则的理解与应用能力,为打造法治化、规范化、服务型卫生监督体系夯实基础。
此次培训会由市疾控中心副主任丰素娟主持并总结。丰素娟副主任在总结发言中强调,全市卫生健康执法人员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裁量权规则的精神实质,并切实将所学知识转化为实际执法能力。最后,丰素娟副主任再次强调全市卫生监督人员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要求,从减少重复检查、规范专项检查以及强化信息共享三方面进一步提升我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水平。
此次培训会的成功举办,标志着深圳市卫生健康系统在规范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通过系统培训,全市卫生健康执法人员对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有了更精准的把握,为构建更加公平、公正、高效的执法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有力推动了深圳市卫生健康事业朝着法治化、规范化方向高质量发展。
(文/法制稽查科 祁雪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