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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委省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的意见》

信息来源:南方网 发布时间:2012-02-28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就力戒形式主义、克服繁文缛节,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有关工作提出意见。《意见》指出,要进一步精简文件。一是严格控制发文规格。凡国家法律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不再制发文件。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由部门发文或几个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再由省委、省政府转发或印发。二是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文件篇幅。以省委名义发出的文件每年一般不超过20个,以省政府名义发出的文件每年一般不超过50;(摘录自《南方网》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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