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在站博士后申请项目的新规定 New!
依托单位应提交本单位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清单并对清单所列项目统一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站博士后人员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站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并负责解决其延长期间的生活费用;或者出站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相关研究。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
2、 在面上项目中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 New!
A、对2009年获得资助,将于2012年底结题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符合面上项目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
B、集中接收期后受理、在线填写、计入限项申请范围;(注意非高级职称申请人)
C、直接进行会议评审、计划资助项目数为当年应结题青年基金项目数的5%,约300项。
3、 新设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New!
A、资助强度100万元/项,资助期限3年,计划资助400人;
B、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位,男性未满38周岁,女性未满40周岁;
C、正在承担或承担过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的不能申请;
D、不能同时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E、获得资助后不得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但结题当年可以申请;申请计入限项总数范围;
F、获得其他人才类项目资助的要求注明
4、 防止重复申请 New!
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自然科学基金委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特提醒申请人注意:
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不同类型项目
同一申请人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