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宝安、龙岗区卫生局、人口计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委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广东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关于发布2011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粤人社函〔2011〕245号)及《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核发证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1〕329号)等文件精神,从2011年起继续医学教育周期验证改为年度验证,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需完成规定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为做好我市卫生计生系统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为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计生服务机构、计生科研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在岗、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今年开设《低碳经济读本》课程,为2011年我市医疗卫生与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同时补开2010年的公需科目课程《广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三、2011和2010年公需科目培训均于9月底至12月底之间完成。其中,今年晋升各类专业技术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须于10月底前完成2010年公需科目课程培训。
四、凡参加学习经考核合格者,学习记录将录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为每年专业技术人员必修科目,与继续教育考核、职称晋升等挂钩,请各单位予以高度重视。
五、我委委托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组织实施此项工作,各单位请认真组织本单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和考核,具体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请查询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网站有关通知(网址:www.smec.gov.cn)。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联系人: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 刘慧玲,联系电话:25162442,邮箱:gongxukem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