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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公布2011年下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深卫人人事〔2011〕2号

信息来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时间:2011-07-07 11:32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发布时间: 2011-07-05

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宝安、龙岗区卫生局、人口计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委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我市2011年下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评审工作已结束。经评选,共有217项被列为2011年下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4项市级学术会议被列为备案项目。现予以网上公布(市卫生人口计生委网址:http:// www.szhpfpc.gov.cn/),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请于 2011 7 20 日前 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一楼咨询服务部,将项目申报表取回存档。地址:罗湖区贝丽南路1号龙丽园首层102室。

  二、项目举办单位须严格按照我市继续医学教育相关管理规定认真组织继教项目实施:

  (一)项目举办前,从深圳市卫生科教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ky.szhpfpc.gov.cn/)提交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举办申请,经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方可举办。

  (二)项目举办过程中积极配合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督导小组的现场督导工作。

  (三)项目举办后网上提交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同时按规定上报纸质办班资料到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咨询服务部,项目举办后1个月内不上交办班资料者,学分不予审核。

  三、已获批准的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根据培训需求在当年度内可再次举办,并且从网上提交再次举办申请。

  以上规定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1.深圳市2011年下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列表  点击下载
     2.深圳市2011年下半年学术会议备案项目  点击下载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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