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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深圳市卫生技术人员2012年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科技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2-11-14 14:49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各科室:

根据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将卫生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医学继续教育学分制考核的通知》(深卫人发〔2012142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中心的具体情况拟组织开展深圳市卫生技术人员2012年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方案。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中心所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含临聘人员)。

二、培训内容:

   《医疗事故处理》多媒体课程和《医疗事故处理(法制汇编和习题集)》(纸质版)

三、自学和考试:

    采取自学方式,通过自学并完成考试者,授予市级继续教育学分Ⅱ类2分。

四、要求:

 1、此项培训将作为2012年我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专业科目必修课程,与继续教育考核、职称晋升等挂钩;凡参加学习经考试合格者,可授予2分。

2、请各科室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的报名和统计工作,并于1116日上午下班前将电子版《2012年法制知识全员培训人员统计表》(可通过OA系统下载)交科教管理科肖云军。

3、领取培训材料时间另行通知。

2012年法制知识全员培训人员统计表.xls

                                             科教管理科

                                             201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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