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宝安、龙岗区卫生局、人口计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委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卫生与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深卫人人事〔2011〕17号)文件要求,由我中心负责组织2010与2011年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现将2011年和2010年公需科目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2011年公需科目:全市各医疗单位、计生服务机构、计生科研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慢性病防治单位、社会医疗机构及其他卫生机构的在职初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含临聘人员和非医疗类专业技术人员(参考《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附件4)。
  
    (二)2010年公需科目:除今年10月底已参加过2010年公需科目学习的今年晋升正、副高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余第一条中所述人员均需参加学习。
  
    二、培训内容
  
    (一)2011年公需科目:《低碳知识与低碳广东》。
  
    (二)2010年公需科目:《广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读本》。
  
    三、报名及领取教材
  
    (一)各单位科教科于
    (二)各单位于
    四、课程学习
  
    (一)学习时间从各单位领取教材和光盘后即可开始,由科教科组织本单位学习2010年度和2011年度公需科目光盘课件。
  
    (二)我中心循环播放2010和2011年教学课件,学校校医、幼儿园园医及工厂厂医、私人诊所医务人员等可先登录我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到我中心参加学习,学习时间由我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另行安排。
  
    五、考试
  
    领取教材一周后即可开始安排考试,要求集中考试,每场考试为一小时,2010年度和2011年度公需科目考试同时进行(参加过今年10月底2010年公需科目学习的晋升高级职称的人员不需参加2010年的考试)。考试时间到
    各单位科教科根据本单位人数安排相应考试时间和场次,于考试前5天将考试计划(附件2)报送至我中心,届时由我中心工作人员协助各单位科教科组织考试。考试结束后,由我中心员工当场清点试卷。
  
    六、学习记录
  
    考试结束后,由我中心工作人员对试卷进行整理,将学习记录录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查询时间另行通知,同时授予II类2011年度学分3分。
  
    七、收费标准
  
    (一)单科培训费用为80元/人(含书费),此次收费为2010年度和2011年度培训一起收费,160元/人(含书费)。2011年度年费制会员免费,年费制单位非会员按照160元/人收费。
  
    (二)收费账户
  
    户名:深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 
  
    账号:748457953523
  
    开户行:中国银行文锦广场支行
  
    (三)收费地点
  
    深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五楼,财务科(1)室。
  
    咨询电话:25162449,25162442,25158197
  
    
    附件1:2011年及2010年公需科目学习报名表.doc
    附件2:2011年度和2010年度公需科目考试计划表.doc
    附件3:资料签收地址.doc
    附件4: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