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公需科目及补2010年度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
一、培训对象
(一)2011年公需科目:职称初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含临聘人员和非医疗类专业技术人员(参考《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
(二)2010年公需科目:除今年10月底已参加过2010年公需科目学习的今年晋升正、副高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余第一条中所述人员均需参加学习。
二、培训内容
(一)2011年公需科目:《低碳知识与低碳广东》。
(二)2010年公需科目:《广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读本》。
三、报名及领取教材
以各科室为单位于
四、课程学习
学习时间从各单位领取教材和光盘后即可开始,由科教科组织本单位学习2010年度和2011年度公需科目光盘课件。
五、考试
领取教材一周后即可开始安排考试,要求集中考试,每场考试为一小时,2010年度和2011年度公需科目考试同时进行(参加过今年10月底2010年公需科目学习的晋升高级职称的人员不需参加2010年的考试)。考试时间到
六、学习记录
考试结束后,由继教中心工作人员对试卷进行整理,将学习记录录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查询时间另行通知,同时授予II类2011年度学分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