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科教动态 > 教学管理教学管理 

关于开展2011年度公需科目及补2010年度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时间:2011-11-07 10:4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关于开展2011年度公需科目及补2010年度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

 

一、培训对象
(一)
2011年公需科目:职称初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含临聘人员和非医疗类专业技术人员(参考《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

(二)2010年公需科目:除今年10月底已参加过2010年公需科目学习的今年晋升正、副高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余第一条中所述人员均需参加学习。

 二、培训内容
   
(一)
2011年公需科目:《低碳知识与低碳广东》。
   
(二)
2010年公需科目:《广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读本》。
 
三、报名及领取教材

     以各科室为单位于 11 9 前统计参加学习人数和名单(附件1),并认真核对人员信息,将名单和人数以纸质和电子版excel表格形式报至科教管理科何彩

 四、课程学习

学习时间从各单位领取教材和光盘后即可开始,由科教科组织本单位学习2010年度和2011年度公需科目光盘课件。

 五、考试

领取教材一周后即可开始安排考试,要求集中考试,每场考试为一小时,2010年度和2011年度公需科目考试同时进行(参加过今年10月底2010年公需科目学习的晋升高级职称的人员不需参加2010年的考试)。考试时间到 12 16 截止。

六、学习记录
   
考试结束后,由继教中心工作人员对试卷进行整理,将学习记录录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查询时间另行通知,同时授予
II2011年度学分3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