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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点消毒的要求有哪些

信息来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时间:2013-12-13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一、消毒处理应该及时,接到甲类传染病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和艾滋病的疫情报告后,城市应在6h内,农村应在12h内落实消毒措施,其他传染病按病种不同应在2448h内落实消毒措施。

   
二、确保消毒效果,选择合格的消毒器械及消毒剂对污染范围内的重点对象进行消毒处理,必要时应做消毒效果的测定。对于未查明原因的传染病疫源地,应根据流行病学特征,采用高效地消毒方法处理。

   
三、消毒与杀虫相结合,如对肠道传染病疫点,应同时开展灭蝇和灭蟑螂。鼠疫疫点应同时开展灭鼠和防蚤灭蚤。炭疽、钩端螺旋体病疫点应同时开展灭鼠。流行性出血热疫点应同时开展灭鼠和防螨灭螨。斑疹伤寒疫点应同时灭蚤、灭虱。

  
四、消毒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消毒时应穿戴好防护服、口罩、胶靴,且不得吸烟及进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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