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7日,平谷区金海湖第二小学50名学生因午餐食用问题鸡腿相继出现头疼、腹泻和呕吐症状,校方初步确认是由食物中毒造成,已将当天的鸡腿留样送检,表示通过法律程序起诉食堂承包公司。
昨日下午,近百名家长陆续前往学校食堂,对学生食物中毒一事讨要说法。要求食堂承包方北京千鹤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道歉,并赔偿医药费。
校长孟先生表示,事发后,承包商并未积极处理此事,“发生这样的事,我们决定与承包商解约,并联合家长走法律程序维权”。孟先生还称,事发当天正值周五学校并不知情,故未能及时通知家长,到周一收到多名家长投诉后才引起重视,并向全校230多名学生下发问卷调查,“是否食用当天鸡腿、是否出现不良反应、是否就医治疗、是否住院治疗”,结果显示有50名学生出现不良反应,最严重者住院近3天。“学校已协商承包公司,向生病学生赔偿医药费和400元损失费,并减免部分餐费。”
下午3点多,因该校学生正放寒假离校,大部分家长同意走法律程序解决后离开。但直至家长离开,该公司仍无人出面处理,多名家长现场情绪激动。平谷区教育委员会表示,该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悉,事发后,镇食品药品管理所对学校食堂进行检查,发现承包商千鹤轩餐饮有限公司存在食品台账不清晰、未索要进货公司营业执照,留样机器故障未及时修理和食品储存间未设隔间等问题,要求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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