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扩容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
今年年底前,至少一半的县级行政区域每个县设置1个
8月12日,省卫生厅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将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与食源性疾病监测结合起来,加强食源性疾病致病因素的溯源分析工作,及时对食源性疾病监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监测检验。
国家卫计委要求,到2013年末,要确保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数量东部省份不少于60%的县级行政区域每个县设置1个哨点医院,中西部省份不少于50%的县级行政区域每个县设置1个哨点医院。为此,我省将扩大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数量,确保到2013年末,全省不少于50%的县级行政区域每个县要设置1个哨点医院。
我省自2010年以来,在全省建立起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在14个市、州设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在全省建立了40所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开展了对常见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致病因素的监测和数据收集、分析工作。
省卫生厅表示,目前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对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相关公共卫生工作及其责任还存在着认识不清、重视不够、人员匮乏、设备落后、投入不足等问题。各地要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努力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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