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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严格企业准入严防食物中毒事故

信息来源:兰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3-06-3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611日,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预警信息,要求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农村义务教育营养餐监管,严格企业准入,严防食物中毒事故。

   严把企业准入关

  日前,有媒体报道国内多地发生营养餐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为了防止兰州市发生此类事件,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市食药监局要求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必须严格营养餐供餐企业准入,营养餐供餐企业要遵守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配备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配送、留样等管理制度。

  实行企业供餐的学校,要设立营养餐贮藏场所,做好营养餐验收、贮存、留样、分发、用餐等记录。实行食堂供餐的学校,要成立伙食委员会,加强对食堂的管理,严格遵守学校食堂“十警示”,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加工。

  学校食堂“四禁止”

  “禁止高等院校以外的各类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禁止采购和使用《食品安全法》严禁生产经营的食品;禁止加工四季豆、野生蘑菇等食品;禁止使用硝酸盐、亚硝酸盐等可能因滥用而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添加剂等,谨防因食用农药残留蔬菜水果、四季豆、发芽马铃薯、生豆浆、亚硝酸盐而引发的食物中毒,做好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说。此外学校要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细化事故报告、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具体方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防止投毒事故,保障食品、饮用水安全。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要立即开展应急处理,及时向当地教育、卫生、食药监等部门报告,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引发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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