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4日,欧盟发布(EU)No 418/2014号法规,修订(EU)No 37/2010号法规中关于伊维菌素在动物源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具体残留限量如下表:
活性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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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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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残留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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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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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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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学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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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维菌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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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哺乳动物食品生产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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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μg/kg
100μg/kg
100μg/kg
30μ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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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肉
脂肪
肝脏
肾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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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脂肪的MRL涉及到皮肤和脂肪的自然比例;
不适用于产奶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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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寄生虫药/抗内外寄生虫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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