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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跃升长沙"头号杀手" 伤害可预防

信息来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时间:2011-04-28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三湘都市报10月28日滚动播报(全媒体记者 张春祥 实习生 刘萍 通讯员 王艳 谢丹) 日前,第五届全国伤害预防与控制学术会议报告显示,近15年来,我国“伤害”死亡谱变化显著。自杀死亡率呈现明显下降趋势,道路交通“伤害”死亡构成比已超过自杀死亡,跃升为我国首位伤害死因。这一信息的公布,引发了民众对伤害死亡的普遍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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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长沙市疾控中心专家介绍,根据对2009年长沙市城区居民死因顺位调查情况显示,“伤害”成为长沙青年人群首要生命威胁,而交通事故居“伤害”首要死因。

损伤与中毒

是30岁以下人群第一位死因

2009年长沙市疾控中心对该市城区居民病伤死因进行统计分析发现,损伤与中毒在全市2009年城区居民死因顺位中排第四位,仅次于循环系统疾病、恶性肿瘤和呼吸系统疾病。值得注意的是:按年龄组分,损伤与中毒是“0-30岁”年龄组人群第一位死因,35-55岁年龄组的第三位死因。

交通事故居伤害死因顺位之首

长沙市疾控中心传染病防治科科长刘如春介绍,据全国第三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显示,2004年至2005年我国居民伤害的死亡率为61.51/10万,占总死亡人数的10.1%,排在脑血管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和心脏病之后。我国前5位致死性伤害依次为:交通事故、自杀、意外跌落、溺水和意外中毒。长沙市2009年城区居民死亡顺位调查显示,居前6位致死性“伤害”依次为:车辆交通及运输事故(37.62%,死亡283人)、意外跌落(15.25%)、自杀(11.09%)、意外中毒(7.33%)、淹死(6.53%)、被杀(2.77%)。

提醒

“伤害”均可预防

疾控专家呼吁市民,“伤害”,尤其是交通事故、意外跌落等均是可预防的公共卫生问题,需要多部门协同合作,更需要公众掌握预防知识与基本技能,自觉避免相关危险因素。目前长沙地铁建设正在紧张有序进行,加之自购车辆驾驶的市民不断增加,道路交通相较以前更为紧张。市民无论驾车还是徒步出行,都要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酒后驾驶、不超速行驶、不违章行驶。

骑电动自行车出行由于缺乏安全保护设施,相对机动车安全指数更低,市民在驾驶过程中尤其要注意交通安全,按交通规则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坚持正确佩戴头盔,雨雾等不良天气最好换乘其它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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