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市民打趣道:“吃河豚前先买保险,出了问题也有个保障”。事实真如此吗?昨日,记者咨询了多个保险公司得知,河豚仍属国家禁品,故意吃河豚中毒者,并不在普通意外险的理赔范围内。
据了解,在食品中毒方面,主要有两类保险,一类是“公众责任险”,该险种由餐厅购买,但该条款的前提条件是“被保险人(餐厅)必须是正常、合法地生产经营”;另一类是个人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理赔范围为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中国人寿的客服表示,河豚有毒已是众人皆知,且国家明令禁止销售、食用,客户明知河豚有毒而食用后中毒,不符合“非本意”规定,一般情况下不会理赔。但具体理赔如何还得看具体情况。
百余执法人员检查售卖河豚.昨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盐田分局出动了梅沙、盐田、中英街等多个片区的执法人员178人次,共检查了126户商户(包括餐厅、集贸市场),并未发现有售卖河豚或经营加工的违法商户。
该局市场规范管理科科长罗仁评介绍,市监管局盐田分局一直重视对河豚的查处,2010年以来,盐田区尚未发现河豚中毒案例。该局今年以来共查处了9例售卖或经营加工河豚的案件,每例处予2000元罚款。昨日的检查并未发现售卖河豚的餐饮店,罗仁评表示可能报道引起商家的注意,另外商户售卖手法隐蔽也是原因之一。
据了解,目前盐田餐饮店的河豚多为当地渔民直供。对此,市监管局盐田分局办公室主任麦汉廉表示,深圳渔民有吃河豚的传统,也有分辨河豚毒性以及宰杀能力。他认为,就目前的现状,消费者仍需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自觉做到不购买、不食用河豚及其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