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昨日公布食用燕窝中亚硝酸盐临时管理限量,规定生产经营和进口食用燕窝,其亚硝酸盐应当小于等于30毫克/千克。这一限量值自即日起实施。
去年年末,源于马来西亚的“问题血燕”在中国曝光,曾掀起一场轩然大波。为了严格规范食用燕窝中亚硝酸盐的含量,卫生部在中马两国专家联合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制定了食用燕窝中亚硝酸盐临时管理限量。生产经营和进口食用燕窝,其亚硝酸盐应当小于等于30毫克/千克。对使用食用燕窝加工燕窝制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使用符合以上规定的食用燕窝原料,亚硝酸盐含量按照燕窝制品中食用燕窝的比例进行折算。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通过综合分析清洁过的家燕窝亚硝酸盐含量和我国居民燕窝食用情况,评估认为在食用燕窝亚硝酸盐含量小于等于30毫克/千克情况下,按照较高消费量8克/天(相当于每日食用1-2盏燕窝)计算,对健康风险极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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