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中国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在贵阳出席生态方面的一个国际论坛上透露,《大气污染防止行动计划》将在7月底或8月初公布。今后五年,PM2.5将是环保的工作重点。
据称这是迄今为止,中国历史上最严厉的大气污染治理计划,将动用资金1.7万亿元。
引起政府下定如此决心整治大气污染,也折射出中国大气污染的严重性,尤其是中国大型城市的空气质量,近两年恶化明显,首都北京今年的雾霾天气屡屡出现,甚至在入夏的5、6月份也多天出现重度雾霾天气。
同样为工业化程度较高的德国,却很少出现雾霾天气,尤其是大城市也是能见度很高。记者今年6月从柏林飞回北京,感觉到两个大城市空气质量的天壤之别。而在德国,蓝天白云之下,到处可以看到高耸的风力发电机组,德国的空气质量改善是和淘汰传统能源、大规模发展新能源分不开的。
在德国,到处都能看到利用新能源的影子,电动汽车、风能、太阳能、生物能,而很多新能源产业又在不断创造新的就业和带动工业发展。德国能源结构的调整对我国治理空气污染和带动产业结构调整都具有启示意义。
新能源比例大幅提高
根据德国联邦统计局最新的数据显示,德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已经超过核能,成为供全国使用的第二大电力来源。到2012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已经达到22.1%,而核能已经从2010年的22.4%滑落到16.1%。到2022年,核能将完全退出德国,其中很大一部分空白将会由可再生能源替代。
德国目前已经有三个县区:北弗里斯兰、普利希尼茨、迪特马尔申的可再生能源供电量分别达到了260%、261%、280%,是一个非常惊人的奇迹。而德国其他地区也在迅速地发展可再生能源。
在新能源领域中,风能和太阳能是两大主要力量。目前,德国风电装机容量约为3万兆瓦,位居世界第3。德国的风电装备制造也已经占到了世界市场的37%。太阳能也是德国的主要新能源,虽然德国阳光并不充足,但很多房屋都安装了太阳能电池板。
德国的能源政策和大气环境保护政策通常有整体的规划。德国联邦政府于2010年9月28日推出“能源方案”长期战略(Energiekonzept der Bundesregierung),目的是提高绿色能源比例,保护环境。
这个目标很细致,制定了从2020年到2050年的多个分阶段目标:与1990年相比,到2020年德国的温室气体排放将降低40%。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比例到2020年将提高到35%,到2030年达到50%,到2050年更是要提高到80%。而可再生能源在供热在总供热比重中到2020年要达到40%。
而在效率和节能方面也有涉及,到2020年,与1990年相比,将能源生产率水平提高一倍。在2010到2020年之间,将电力消耗量降低10%。到2050年,一次能源的消耗要减少50%,电力方面的消耗减少25%。高层建筑能源消耗要减少80%。运输的终端消耗要减少40%。
上述发展目标是一个绝对令人羡慕的计划,而这个目标短期可能会更加迅速地实现,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要占到总发电量的35%,而目前已经占比超过22%,还有加速提高的趋势,这样到2020年,可再生发电量占比会大幅超过35%。
在德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不是一个畏难的事情,而是各州和各个城市都积极参与,这不但可以改善环境,同时还能创造很多就业。
立法先行
德国能源结构调整也并非一蹴而就,而是经历了二十多年的发展,最初也是为了进一步缓解污染,尤其是空气污染。德国能源调整的关键时点发生在1991年。
1991年,为了降低污染,鼓励可再生能源的使用,以及方便可再生能源产生后能够顺利并网、传输到用户,德国政府颁布了《输电法》,这部法律就是为了解决当时风力发电传输问题,该法规定,电网经营者有义务优先购买风电经营者生产的全部风电,且价格不低于当地平均电价的90%。受此政策促进,德国风机装机总功率在短短十年时间内提高了50多倍,一举成为世界风能利用第一大国。
1998年,德国提出了“10万屋顶计划”,目标是在这些屋顶产生300兆瓦的太阳能电力。
而2000年出台的《可再生能源法》更是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汉堡经济促进局中国部主任韩大海(Thomas Heine)说,如果没有这套法律,德国的可再生能源不会有今天的局面。
该法律规定,能源公司有责任推广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强制入网。政府对可再生能源企业提供相应的补贴,而这些补贴很有针对性,比如会根据各地风能的季节性强弱,提供不同程度的补贴,风力较弱的地方提供的补贴时间会长,以保护风力发电企业的利益。
但德国发展可再生能源也并不一味盲目鼓励。为了防止发展可再生能源可能破坏环境,2002年德国政府又颁布了《环境相容性监测法》,比如规定,风力发电装置要选择符合生态和合适环境的地方进行安装。
在配合法律促进可再生能源利用的同时,德国各级政府都积极推动新能源的利用,对各种新能源的企业和个人提供相关的补贴和税收优惠,并积极投入资金研发新能源的开发和节能环保。
此外,也有专门的政策性银行为新能源发展提供优惠贷款,可以说从资金到法律,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是一个全方位的行动。
能源结构调整是环境保护的重要前提,不过早在德国能源结构开始调整之前,由于德国大量使用燃煤发电和取暖,在上世纪70年代污染非常严重。
为此,专门针对空气污染,德国也先后推出了几部重要法律。1974年,德国联邦政府发布《联邦污染防治法》,对导致环境污染物做了明确规定,强制要求大型工业企业在一定时间内假装过滤装置,减少排污。1979年发布《关于远距离跨境空气污染的日内瓦条约》,对区域排污给其他地区的影响也做了法律限制。
在直接针对性地控制空气污染方面,德国主要通过立法严格执行质量标准、技术创新和关停污染源以及完善监管体系等几个角度同时进行。
诸多重要的法律颁布,并严格执行,才使德国的环境,尤其是空气污染较上世纪有了明显改善。
大城市清洁能源先行
虽然经过上述诸多努力,德国的整体空气质量有了很大改善,但是按照欧盟的最新要求,德国一些大城市的空气质量仍达不到标准。
为防治大城市的空气污染,德国的汽车尾气排放必须安装清洁过滤装置,而在污染严重的区域,甚至禁止所有机动车行驶。
同时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和清洁出行工具,比如自行车或电动汽车等,同时采取提高停车费用等手段限制私家车发展。
在德国最大的行政州巴伐利亚州,自2011年绿党上台后,对环保更是倍加关注,并成立了巴州交通部,负责整体制定和优化巴州的交通效率和环境保护的目标实现问题。巴州交通部交通和基础设施部部长鲁赫曼认为,治理交通并不是交通本身的概念,而是涉及城市竞争力问题,只有城市的空气和环境污染改善,才会吸引更多人才。
该州目前正在加大轨道交通修建,并每年投资1000万欧元以上鼓励发展自行车项目,公路发展和道路扩建已经不是首要任务。
德国的企业也积极参与城市清洁能源的使用。奔驰公司率先推出了“car2go”项目,就是奔驰公司利用自身旗下的“Smart”小型汽车,推出电动款,在部分城市设置充电和停靠点,可以可以拿卡随时自动租用,返还时放在同城的任一停靠点即可。
这个项目已经在全世界19个城市展开。据斯图加特一个“car2go”租赁点的负责人介绍,在大城市汽车共享和电动车结合是非常好的想法,据他们统计,平均每辆车每天可被租4-8次。照此计算,可以很好地减少私家车的数量。
据了解,这项业务模式能够为企业带来盈利,也被其他汽车厂商看好,宝马等一些大的汽车厂商也开始推行类似的项目。而奔驰也开始考察在亚洲推行这项业务的可能性。
在德国第二大城市汉堡,贸易航运发达,排污也比较大,因此城市污染的防治力度非常大,汉堡拥有全德国最多的电动汽车,由于汉堡地区风力较大,风能利用非常发达,到处可见高耸的风力发电机组。
同时,汉堡还把一个含有毒物质的巨型垃圾场深度填埋,改造成能源山,垃圾在地下发酵产生能源,在上面则竖起风电机组发电和太阳能电池板,充分利用了新能源技术进行改造。这个位于威廉姆斯堡岛的垃圾场,如今被改造的环境优美,已成为新能源利用的典范。
汉堡商会能源创新和环境部副主任Tobias Knahl介绍,在汉堡,有2000家企业和绿色能源有关,总营业额达到了110亿欧元,涉及可再生能源、循环废物利用、交通、节能建筑等多个方面。这也是地方政府鼓励新能源发展的重要原因。
困境与启示
德国大力发展清洁能源,防控大气污染取得了很多成效,但也有困境。比如,在发展新能源和轨道交通过程中,如何协调民意就成为问题。斯图加特新火车站项目建设就是很好的例子,通过这个改造将使斯图加特交通运输效率大大提高,但有少部分民众反对,导致该火车站建设计划从1997年推迟到2010年才艰难开始动工。
据德国联邦外贸与投资署公关部高级经理曹奕表示,德国是民主社会,民意对工程改造的进度影响非常大。
另外,自日本福岛核电站泄漏事故以后,核能的污染给德国政府和民众带来了巨大震动,随后该国制定了全面退出核能的计划。核能的全面退出可能给该国能源价格上涨带来压力。
但德国的能源发展和空气污染防治仍给我们很重要的启示。
通过调查制定标准,并立法严格执行,而且是环保和能源结构调整结合并行。在德国,无论是空气防治还是能源发展,具有转折点的都是相关立法的制定。与中国相比,德国的立法更细致,执行起来也更坚决。
德国政府鼓励民间参与,通过税收优惠、补贴等扶植新能源开发和利用,政府扶持创新研发,而有市场化主体主动参与的,政府就会退出。
通过政府数年的宣称,德国国民对环境保护也非常重视,至今已有大部分民众愿意为绿色能源支付更高的费用,这也是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环境得以保护的基础。对比起来,中国民众在这方面的意识显然淡薄许多。
在青岛生活多年的汉堡经济促进局中国部主任韩大海说,中国的大城市可以借鉴德国的经验,率先调整能源使用结构,多发展可再生能源,这样城市的空气环境才能有根本改善,而且能够带动很多新的就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