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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与食品卫生科服务指南

信息来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时间:2011-06-1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1、工作服务范围:

负责接受客户委托,对食品、餐具消毒效果进行采样检测

2、委托采样检测程序:

委托单位填写委托单,协商确定采样时间和检测项目→到本中心五楼财务科取交费通知单→持交费通知单到银行交费→食品科到委托单位采样→填写样品采集单→样品送检务科→委托单位凭交费单在规定的时限到本中心检务科取检测报告书。

3、采样的要求:

按中心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的规定执行。

4、收费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公布的收费标准收费。

5、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龙苑路8号,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楼食品科305室。

6、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755-25617321(梁浩)、0755-25617321(黄海雄)。

7食源性疾病咨询电话0755-25609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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