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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检验科服务指南

信息来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时间:2011-06-09 【字体: 视力保护色:

1.细菌学实验室:

 

负责各类细菌性传染病(如霍乱、伤寒、痢疾、流脑、军团病等)和爆发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细菌性食物中毒的检验研究工作,为社会提供检验服务和技术指导。

 

电话:0755-25624136

传真:0755-25624136

 

2.病毒学实验室:

 

负责各类病毒性传染病(如SARS、流感、人禽流感、病毒性肝炎、乙脑、麻疹、风疹、肠道病毒等)和爆发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检验研究工作,为社会提供相关检验服务和技术指导。

 

电话:0755-2563713125627964

传真:0755-2563713125627964

 

3.寄生虫学实验室:

 

负责寄生虫参比诊断,人群寄生虫病感染调查,人群寄生虫病监测,寄生虫病媒介宿主监测。

 

电话:0755-25532030

传真:0755-25532030

 

4.产品微生物检测实验室:

 

负责食品、食品包装材料、餐具和食品污染物的微生物检验研究工作,负责化妆品、涉水产品及各类公共场所(如游泳池、宾馆、歌舞厅、车站等)和环境中污染物的微生物检验研究工作,负责消毒效果监测及消毒产品微生物检测评价等,并为社会提供相关检验服务和技术指导。

 

电话:0755-25537785

传真:0755-25537785

 

 

5.除上述领域外,本部门还可以根据自身能力和社会需求进行一些其它相关领域的技术合作和检验服务。

地址:南山区龙苑路8号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检楼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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